为什么说域名比CEO更重要?

为什么说域名比CEO更重要?提到这个问题不得说说11年前的一桩域名收购案,当时马云已经确定公司名字就叫阿里巴巴,但是与公司名称对应的域名alibaba.com已经被一加拿大人注册了,并叫价1万美金出售。那时的1万美金差不多相当于8万人民币了,但马云还是毅然从仅有的50万创业资金中拿出8万购买了这个域名,而不是选择当时还未注册的诸如ali88或者alibaba001等域名,当时所有人都认为马云疯了,可是现在所有人都认为马云很明智。 猛击阅读全文

和谷歌玩域名仲裁gbuzz(6-最终裁决)

2011.3.28收到了仲裁中心的专家指定反馈,并于14日内就本案争议做出裁决。我对此次的答辩还比较满意,认为有99%的胜算。4.14收到了裁决通知,投诉人玩输了!回过头看答辩书中居然有一个数值计算错误,真对不起我的数学专业,不过不影响大局。

附上最终的专家组意见 猛击阅读全文

和谷歌玩域名仲裁gbuzz(5-写答辩书)

距离最后的提交期限还剩5天,周六我终于沉下心来写余下的答辩书。答辩书本身并不复杂,把答辩思路和附件材料理清楚就好了。谷歌的好几斤的材料基本都是在证明google是如何如何地驰名,我在想他们是不是没有充分的证据然后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来忽悠。

在答辩书中我方也肯定了谷歌google商标的驰名性和其在搜索引擎的成就。但答辩的重点放在“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在先民事权益、争议域名不属于解决办法的管辖范围”(《解决办法》第八条中只要一条不符合,则投诉不被支持)。通过百度搜索引擎找出了一堆的数据(2011.3.20搜索结果数据)、然后进行对比证明反驳投诉人所说的“google buzz一经推出,就在中国获得广泛的知名度和关注度”以及“gbuzz已成为广大公众所知晓的google buzz 和gmail buzz的缩写”。(关于在先民事权益的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google.com.cn的案例)。然后林律师对我的答辩书补充了一些建议,我再完善了一稿。

接下来就是确定仲裁专家组,我对这块的选择标准是:1、从投诉人所选的专家中选一个我也比较信任的(代表我们双方都很信任他);2、重点选一个知识产权这方面的专家(这个对域名仲裁有利),那专家最好是大陆的,CN域名会更熟悉些:);3、尽量不选择谷歌在投诉书中提到的那几个仲裁案例中的专家。大家建议选专家的时候看一下那些专家的案例,实际上这块很难操作,那么多专家哪能看的过来。另外其实仲裁中心的专家组们都是非常可信的。

最终我于3.22提交了答辩书(只需提交电子版即可),并且让易名帮忙向仲裁中心提供所需的证明函。

和谷歌玩域名仲裁gbuzz(4-贵人相助)

看完材料后LP帮忙理了一个大概的思路和胜算。这是一次难得的实战,得好好挖掘其价值。比如:既然决定要做,那么就要做细,每个地方都是学习的机会;通过此事为载体结交法律届的老师和朋友。

我于3.12在新浪微博上寻热心的律师帮忙,3.13号就收到了商建刚律师的回复,他介绍了林丹蔚律师帮助我。接着我和林律师取得了联系,并交流了情况。她给了我答辩的思路:1、商标 2、用途 3、和易名的委托关系。这期间我有很多问题咨询林律师,她都很耐心的回答我。非常感谢商律师和林律师指导。LP给的思路和林律师给的思路非常接近,这让她也很有成就感。:)

和易名的委托关系这块是最头疼的一个问题,确定不下来是以易名的名义提交答辩还是我个人。这块大家都第一次遇到。易名方让我以我的名义提交,他负责提供我所需的证明。(最终是以我的名义提交)。

时间过的很快,上班经常加班到很晚,腾不出时间写答辩书。眼睁睁地看着提交答辩的日子就要过期。时间安排真不凑巧,LP 接下来刚好要外出几天,于是在3.18晚上硬挤了几个小时帮我理了粗稿,接下来就得靠我自己发挥了。

和谷歌玩域名仲裁gbuzz(3-漫长等待)

流程挺漫长,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仲裁中心对此案的最新消息。这让我在猜想是不是谷歌只是放放火吓唬吓唬我而已。写答辩书的冲动也没了,平静的差不多快把这个事情忘记了。偶尔有朋友好奇的问我案件的进展。

直到2011.3.3,案件有了最新进展:收到了快递过来的投诉书副本和程序开始通知。有点紧张和好奇,不知道这至少3斤的材料中写了些什么。这么多的材料我哪有时间看,真佩服它的代理律师们!

下班后我抱着这厚重的材料回到家,量太多了,我和LP似乎都没兴趣看材料,只是大概翻了翻。有看到投诉证据中有的是经过第三方权威机构公证过的,心想他们搞的还挺专业,我一个“手无寸铁”的个人怎么和他们正规军玩。反正时间还有的是(20工作日)先不理它(这段时间工作挺忙,想陪玩的时间都很难挤,有点想放弃答辩直接让仲裁组裁决)。

和谷歌玩域名仲裁gbuzz(2-熟悉法规)

接下来开始熟悉域名仲裁相关程序和法规,详细的看了《解决办法》、《程序规则》、《补充规则》和商标法。看了这些之后大概明白了我的胜算有多大。还有就是仲裁费用方面让我舒心了很多,不用我出:仲裁专家组可选择一人组和三人组,只有被投诉人选择的人数大于投书人选择的时候,被投诉人才要承担费用(50%)。

《解决办法》中的内容表面看起来比较清楚,实际上还是挺深奥的:看了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似乎站在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看都有理。谷歌投诉书中主要的针对是我注册此域名具有恶意,其实恶意不恶意这东东很明白,但用充足的证据去证明这块不容易。就像我们去证明某个人是不是诚实的那样。如果重点从这个角度去反驳似乎有些浪费笔墨。那事情的关键点应该就在驰名商标这了。

我的LP是法律本科生,对知识产权、仲裁了解一些,但对互联网这块缺乏实践也不熟悉。不过有很多地方是相通的,在她的帮助下我的学习更有方向性,对她也是一次实战机会。她对此事表现的似乎不太关心,因为时间还有的是。

期间我和另外一个gmailbuzz.cn的持有人联系上了(投诉书中对方声称我注册了gmailbuzz.cn的同时注册了gbuzz.cn,有恶意),双方交流了一些思路。谷歌连gmail.cn都搞不定更何况对我的域名呢?:)

和谷歌玩域名仲裁gbuzz(1-首次接触)

2010.8.27,我收到了来自仲裁中心的关于谷歌对gbuzz.cn域名的投诉书。第一次遇上,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得亲自去经历经历,不在乎赢还是输。接下来我开始在网络上找域名仲裁相关的程序和法律,并且看了几个域名仲裁的案例,大概弄清了仲裁是怎么一回事。

投诉的邮件中有让我在规定的时间内给出我是此域名的所有者和联系方式的反馈,我按时反馈了并且说明说我是gbuzz.cn的所有者。之后我致电仲裁中心确认答辩方式的事,答辩书只要投递电子邮件即可。

关于gbuzz.com,域名城居然玩假消息?

刚搜索gbuzz仲裁消息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域名城一则关于谷歌仲裁gbuzz.com的消息。真佩服写手,把.com叫成国内域名,而且把注册日期说成2010年3月。事实上gbuzz.com早在2002年就被注册,并且谷歌的代理律师在材料中称gbuzz.com为谷歌所有“投诉人对“Google buzz”同时享有知名服务的特有名称权,应受到法律保护。而“gbuzz”已被广大互联网用户公认为系“Google buzz”的缩写,投诉人自己也已注册gbuzz.com 域名,所以投诉人应当被承认对gbuzz 一词享有在先民事权益。” 这个事情要不是律师欺骗了仲裁组要不就是那则消息有误,具体哪个是真实的你们懂的。消息的原文:http://news.domain.cn/html/falvzhengyi/2011/0426/9298.html  猛击阅读全文

赢得与谷歌gbuzz.cn域名仲裁案

媒体比较有意思,很少敢爆大公司域名仲裁不过个人的例子,就比如谷歌输了gbuzz域名仲裁 。在此感谢商建刚 、 林律师 、LP和朋友们的帮助,让我赢得了和谷歌域名仲裁案。俺这几天有空的时候在这里分享下第一次与别人仲裁的经历。在此也特别推荐91up.com上的司考学习平台,平常多学学法律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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